馬赫數解析:從次音速到高超音速

原文查核日期:2026 年 9 月 8 日。標準大氣、15°C 時的 Mach 1 約為 1,225 km/h;溫度不同,數值也會改變。各速度區間的界線是工程上的慣例,飛機周圍的局部氣流,也可能與來流馬赫數不同。

馬赫數解析:從次音速到高超音速

航空領域衡量速度,不只有每小時英里或公里,也使用馬赫數。但馬赫數究竟是什麼?為什麼重要?在不同馬赫數範圍,氣流又會發生什麼變化?以下逐一說明。

馬赫數是什麼?

馬赫數是物體速度與周圍介質聲速的比值。名稱源自研究震波與超音速現象的奧地利物理學家 Ernst Mach(1838–1916)。

Mach = V / a

其中 V 是物體速度,a 是當地聲速。標準大氣海平面條件(15°C/59°F)下,聲速約為 340.3 m/s,也就是約 761 mph/1,225 km/h。經常見到的 343 m/s,約適用於 20°C,而不是 15°C 的標準大氣條件。

聲速並非常數

最常讓人困惑的是:聲速會隨溫度改變。較高空的空氣較冷時,聲速會降低。在標準大氣高度約 11 km(約 36,000 英尺)處,溫度約為 −56.5°C,聲速降至約 295 m/s(660 mph)。

因此,飛機在約 11 km 高度以 660 mph 飛行,大約就是 Mach 1;但相同速度在接近海平面、15°C 的環境中,只有約 Mach 0.87。飛行員與工程師使用馬赫數,是因為它能反映真正影響飛行動力的空氣動力狀態。

五種速度區間

次音速(Mach 0–0.8)

多數商用客機在這個範圍附近運作。局部氣流可以加速至高於飛機來流速度;是否出現震波,取決於外形與飛行條件。Boeing 787 等現代噴射客機的巡航速度約為 Mach 0.85,依這種分類已進入下一個區間。

穿音速(Mach 0.8–1.2)

這是最棘手的速度區間。有些區域的氣流超過 Mach 1,尤其是機翼上表面等曲面附近,但其他區域仍為次音速。這會在飛機表面形成震波,使阻力增加,引發抖振與操控困難。「音障」正是出現在這個區域。

超音速(Mach 1.2–5.0)

來流為超音速,但震波後方及部分流場仍可能出現局部次音速區域。機鼻及其他尖銳外形處會形成震波。這個速度區間的飛機例子包括:

高超音速(約 Mach 5 以上)

空氣動力加熱與強烈的震波交互作用,成為主要設計課題。溫度足夠高時,氣體化學反應與游離作用也可能變得重要,尤其是在高速再入大氣層時;不代表只要超過 Mach 5,就一定產生電漿層。例子包括:

  • X-15 — Mach 6.7(速度最快的有人駕駛飛機)
  • 太空梭(再入大氣層時)— 約 Mach 25
  • 現代高超音速武器(俄羅斯 Avangard、中國 DF-ZF)

更高馬赫數的高超音速與再入飛行(常指 Mach 10 以上)

這類速度常見於太空載具再入與洲際彈道飛彈。表面溫度可能超過 1,600°C(2,900°F),熱防護成為首要工程挑戰。

為什麼馬赫數會影響飛機設計?

馬赫數會從根本上改變飛機周圍空氣的行為:

  • 低於 Mach 0.3:通常可以把空氣近似為不可壓縮流體,密度變化不大,可採用較簡化的空氣動力分析。
  • Mach 0.3–0.8:壓縮性效應開始變得重要,設計者必須考慮空氣密度變化。
  • Mach 0.8–1.2:穿音速流動需要後掠翼、超臨界翼型等特殊設計,以延後並控制震波形成。
  • 高於 Mach 1.2:震波與壓縮性深刻影響設計。後掠翼、三角翼及適當進氣道是常見方案,但並非所有飛機都必須採用。
  • 高於 Mach 5:傳統渦輪推進面臨嚴峻的進氣溫度挑戰。設計者研究超燃衝壓發動機、火箭與複合循環系統;運作極限取決於發動機及任務。

超音速巡航與短時間衝刺

能短暫超過 Mach 1 的「超音速衝刺」,與能長時間維持超音速的設計,兩者有重要差異。許多現代戰鬥機能使用後燃器突破 Mach 1,但只有少數能在不開後燃器的情況下持續超音速飛行,這種能力稱為超音速巡航(supercruise)。

F-22 Raptor 猛禽能不開後燃器,以約 Mach 1.5 超音速巡航。協和式則能一次以 Mach 2.04 巡航數小時。相較短暫超音速衝刺,持續超音速能力需要非常不同的發動機與機體設計。

了解馬赫數,才能理解超音速飛機為什麼具有這些外形、選擇這些飛行高度,以及突破音障為什麼過去是、至今也仍是航空工程的重大挑戰。

為什麼馬赫數排名不等於計時速度紀錄?

公布的最高速度、試飛實測結果與規劃中的設計速度,回答的是不同問題。比較飛機前,應先確認數字代表哪一種資料。SR-72 與 Halcyon 概念機的目標,不能視為已完成的飛行紀錄。

例如 NASA 將 X-15 紀錄列為 Mach 6.7 與 4,520 mph(約 7,274 km/h)。若直接以 6.7 乘上海平面聲速,就無法正確表示那次高空飛行的速度。參閱 NASA X-15 歷史資料;也可以在設定大氣條件後使用 馬赫數換算工具,並閱讀 速度比較的說明。

理想氣體估算可使用 a = √(γRT),溫度以克耳文計。採用乾燥空氣數值 γ ≈ 1.4、R ≈ 287.05 J/(kg·K),在 288.15 K 時,結果約為 340.3 m/s。參閱 NASA 聲速說明。

參考資料

  1. Anderson, J. D.(2019)。〈高超音速與高溫氣體動力學〉(Hypersonic and High-Temperature Gas Dynamics),第 3 版。AIAA Education Series。DOI:10.2514/4.105142
  2. Heiser, W. H. 與 Pratt, D. T.(1994)。〈高超音速吸氣式推進〉(Hypersonic Airbreathing Propulsion)。AIAA Education Series。DOI:10.2514/4.470356
  3. Whitham, G. B.(1952)。〈超音速拋射體的流場型態〉(The Flow Pattern of a Supersonic Projectile)。Communications on Pure and Applied Mathematics,5(3),301–348。DOI:10.1002/cpa.316005030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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